1.每年12月參加全國39所高校法律碩士聯考。招生對象為法學畢業生和非法學畢業生(含同等學力)。考試科目為政治和外語,全國實行聯考。
2.國考不分本科專業,只有壹套試卷;而且在高校就讀的考生為非法學專業,以下13專業不得報考: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法。
3.考試用書分別為《高等教育版碩士學位全國統壹招生考試用書:2013》和《高等教育版碩士學位全國統壹招生考試用書:2013》以及《法學碩士學位考試大綱》。
擴展數據:
1,法律碩士學位是具有特定法律專業背景的專業學位,主要為立法、司法、律師、公證、審判、檢察、監察和經濟管理、金融、行政執法和監察等部門和行業培養高層次法律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
2.法律碩士和法律碩士是不壹樣的。法律碩士的培養目標是側重於教學和學術方面,而法律碩士是應用和實踐。
3.法律碩士* * *分為兩個方向,分別是法律碩士(法學)和法律碩士(非法學);其中,法律碩士(法學)只能由法學專業本科生學習,法律碩士(非法學)只能由其他專業本科生學習。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法律碩士聯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