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法律術語,是指法院在審判結束時,對案件事實的認定,法律的正確適用,國家司法權的行使,以及對案件中實體問題的權威性判斷。是法律領域常用的壹種應用文體,包括民事判決書、刑事判決書、行政判決書和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
2、區別在於:
1)性質不同,公告是程序性文件,判決是結果性文件;
2)法律效力不同,公告是公開告知壹些事項,沒有強制力;
判決生效後,當事人必須服從,不能反抗。
3)可訴性不同,公告只是公告的事情,不能上訴;
當事人不服壹審判決的,可以依法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