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法院公告和判決有什麽區別?

法院公告和判決有什麽區別?

1.法院公告是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國家機關向社會公布的法律文件。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公告的使用非常廣泛,法院公告按程序可分為非訴訟公告和訴訟公告。非訴公告是指人民法院發布的“司法解釋”、“批復”、“規定”等公告。訴訟公告,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發布起訴書副本、上訴狀副本、反訴副本、答辯狀副本、傳票、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決定書、通知書、證書的公告。

判決,法律術語,是指法院在審判結束時,對案件事實的認定,法律的正確適用,國家司法權的行使,以及對案件中實體問題的權威性判斷。是法律領域常用的壹種應用文體,包括民事判決書、刑事判決書、行政判決書和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

2、區別在於:

1)性質不同,公告是程序性文件,判決是結果性文件;

2)法律效力不同,公告是公開告知壹些事項,沒有強制力;

判決生效後,當事人必須服從,不能反抗。

3)可訴性不同,公告只是公告的事情,不能上訴;

當事人不服壹審判決的,可以依法上訴。

  • 上一篇:2020崇明島補貼申請條件
  • 下一篇:2020年主觀題的答題技巧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