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行訴訟服務中心壹站式服務,設立老年人、殘疾人專用訴訟服務通道,安排專人指導訴訟立案,提供必要的自助立案支持設備,實行跨域立案和網上立案,幫助當事人異地立案。
2.加強弱勢群體權益保護,對建檔立卡貧困戶、農村五保戶、城市低保戶緩交、減半或免收訴訟費,為其提供防控訴訟風險指導;積極開展對特別困難訴訟當事人的司法救助。
3.開展打擊網絡犯罪專項行動,依法嚴懲電信網絡詐騙、網絡傳銷、網絡套路貸、網絡賭博等犯罪,凈化網絡空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第壹條為了規範人民法院的設置、組織和職能,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職責,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四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
第五條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在適用法律上壹律平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允許有超越法律的特權,任何形式的歧視都是被禁止的。
第六條人民法院堅持司法公正,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遵守法定程序,依法保護個人和組織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尊重和保障人權。
第九條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監督本級人民法院的工作。
第十壹條人民法院應當接受人民的監督,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對人民法院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