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鄰居膽子大,租了別人的房子。鄰居以前是賣房子的,他和夫妻倆是賣房子認識的。後來兩家人成了鄰居,夫妻倆買了房子就壹直在外地生活。鄰居騙取了夫妻倆的房產證之類的東西,說是想幫夫妻倆賣房,實際上是把夫妻倆的房子租給了別人。這個鄰居很大膽。他敢冒險,只是為了從中賺錢,真的很氣人。他背叛了夫妻倆的信任,同時欺騙了二房東和房客。
2.鄰居犯了欺詐罪,必須償還這對夫婦的房子。夫妻倆本來想把房子賣了,結果房子已經被二房東裝修好了,租給了8個人,都被鄰居騙了。夫妻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鄰居騙走了各種證件,所以鄰居涉嫌詐騙,他早就計劃好了。這對夫婦可以要求要回他們的房子。鄰居要承擔壹定的法律責任,賠償夫妻倆。同時,他還要還二房東和房客的錢。
3.這件事怎麽解決?這個鄰居涉嫌詐騙。他騙了大家,但是這個房子已經被二房東裝修過了,所以二房東應該負責裝修費用的賠償。如果夫妻倆想拿回自己的房子,二房東就要把所有的房費退給租客,鄰居還要退二房東的錢和二房東的裝修錢。這裏也是要罰款的,鄰居要負責賠償。也可以協商。如果這對夫婦同意執行合同,所有租戶都可以給這對夫婦錢。他們不同意,就只能倒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