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十三五扶貧規劃。
(1)產業發展扶貧主要包括農林扶貧、旅遊扶貧、電子商務扶貧、科技扶貧,已提出13個產業扶貧項目或具體措施;
(2)轉移就業脫貧,主要從組織職業培訓和促進轉移就業兩方面入手,提出了六項就業扶貧行動;
(3)易地搬遷脫貧,對壹方水土養不活壹方人的地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實現移、穩、扶貧;
(4)教育扶貧,主要從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減輕貧困家庭上學負擔等方面,提出了壹系列行動計劃和措施,不斷提高貧困人口的綜合素質和就業技能,逐步消除因學致貧問題,阻斷貧困代際傳遞;
(5)健康扶貧,主要從醫療衛生服務、醫療保障、疾病防控、公共衛生等方面,提出了六大健康扶貧工程,加快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有效緩解因病返貧問題;
(6)生態保護與扶貧,主要從生態保護與修復、生態保護與補償機制兩個方面,提出了11重大生態扶貧工程和4種生態保護與補償方式,讓貧困群眾通過參與生態保護脫貧;
(7)兜底,主要從社會救助、基本養老保障、農村“三留守”人員和殘疾人等方面入手。,提出社會保障兜底措施,通過構建社會保障安全網,解決特困群體和弱勢群體的脫貧問題;
(8)社會扶貧,主要從東西部扶貧合作、定點幫扶、企業幫扶、軍隊幫扶、社會組織和誌願者、國際交流合作等方面進行。,提出相關措施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