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崇德是新中國憲法的奠基人之壹。他參與了1954年憲法的起草、1982年憲法的修改、1988、1993、1999年憲法的修改以及其他許多重要法律的制定和修改。
1985、1988參與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起草工作,為推動香港、澳門回歸和“壹國兩制”偉大構想的實施發揮了積極作用。獲第五屆吳人文社會科學特別獎。
擴展數據:
許崇德生平簡介:
許崇德出生於江蘇省青浦縣。著名法學家、政治學家,中國人民大學名譽壹級教授,中國著名憲法學者。曾任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
許崇德從小正義感就很強。抗戰勝利後,我看到了法官中國對日本戰犯的正義審判。被崇高的法律工作深深打動,我義無反顧地選擇了復旦大學的法學專業,把憲法作為自己的終身事業。1951大學畢業後,分配到中國人民大學憲法學專業讀研究生,1953留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