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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和知情同意的區別

法律分析:聽證通知書和聽證告知書出現在聽證過程的不同階段。聽證通知書是進入聽證程序前的法律文件;聽證通知書是行政機關決定受理聽證請求並進入聽證程序後出具的法律文書。第二,聽證通知書和聽證通知書的內容不同。

法律依據:《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

第十條公文壹般由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身份、文號、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成文日期、印章、附註、附件、主題詞、抄送機關、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等內容組成。(壹)涉及國家秘密的公文,應當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其中“絕密”和“機密”公文還應當標明份數。

第三十三條承辦部門收到交辦的公文後,應當及時辦理,不得拖延或者推諉。緊急公文要按時限辦理,有困難的要及時說明。

第十二條公文起草必須嚴肅認真,遵循以下原則:符合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充分準確地反映發文意圖,與現行有關公文相銜接;從實際出發,分析問題實事求是,提出的政策措施和方法可行;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論證,廣泛聽取意見;觀點鮮明,主題突出,內容精練,表達準確,文風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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