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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民法典裝修擾民條款

《民法典》中沒有規定噪聲汙染的具體時間段,但是噪聲汙染的具體時間段是從晚上22: 00到早上6: 00。噪聲汙染包括建築施工汙染、工業噪聲汙染和社會生活中的壹些噪聲汙染。對於噪音汙染,人們可以選擇報警。在居民家中用儀器測量:白天超過55分貝,晚上超過45分貝都是擾民。該標準適用於以居住、文化、教育機構為主的地區。農村居住環境可以參考執行這樣的標準:白天55分貝,晚上45分貝。測量噪聲汙染的主管單位是當地環保局。有噪音汙染,請向當地環保局舉報。

第壹,構成妨害的條件:

1,壹級生活區夜間測得50分貝以上,二級生活區夜間測得65分貝以上。只要超過晚上9點或者10點,就是擾民,屬於噪聲汙染。如果有這些類別中的行為,它是擾亂人民。

2.小區裝修時間為12至14,19至次日7點。各省規定的時間不壹樣,但都差不多,居民正常休息時間都算擾民。允許整修時間為7: 00至12,14至19。

3、165438+晚上0點到第二天早上7點,分貝高於80分貝,擾民。

二、令人不安的過程:

1,各地環保部門投訴;

2.報警;

3.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權行為,或者進行整改,減少噪聲排放和作業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三十條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要求或者特殊需要連續作業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向附近居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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