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工商部門提醒:市民存款需謹慎,辦理其他業務時最好當面詢問。保險產品不同於銀行定期存款等理財產品。雖然具有壹定的投資功能,但仍屬於保險產品。
消費者在購買理財產品時,要仔細閱讀合同,看合同最後簽字的是銀行還是保險公司,這是判斷自己辦理的是銀行業務還是保險業務的最直接依據。
洛陽市消協工作人員表示,要認真區分銀行存款、銀行理財產品和保險理財產品,防止銷售人員“偷梁換柱”。如果消費者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或者向工商主管部門投訴,維護自己的權益。
四川律師事務所律師表示,銀行在與儲戶簽訂業務合同時,工作人員應向儲戶做詳細說明,不應造成儲戶會誤解的假象。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因誤解簽訂合同的,當事人可以在壹年內提出解除合同。如果訴訟時效已經過了壹年,維權會變得更加困難。
擴展數據:
家住渤海七路附近的齊女士遇到了壹件趣事。她想把壹年前的存款連本帶利取出來,但去銀行取錢時,卻被告知自己的存款單變成了保單。
據了解,為齊女士辦理這份保單的尚女士是上述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由於已調離原崗位,記者未聯系上尚女士,因此無法核實辦理這單業務的壹些細節。7月12日上午,記者來到該行儲蓄所。銀行工作人員與保險公司協商後,答應齊女士在退款單上簽字。5個工作日內將2萬元本金全部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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