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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法院的主要職責和區別?

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的主要職責是:公安機關的主要職責是治安,執法機關負責具體的違法行為;檢察院是法律的監督機構,監督法律的實施;機關是對犯罪和犯罪行為作出法律決定的機關。他們在職責等等方面差別很大。具體區別是:

1.這種機制的性質是不同的。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是國家的政治和法律機關。公安機關是國家公安機關,負責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

2.責任不同。公安機關負責治安,但不能起訴和審判罪犯。檢察院可以對公安機關移交的鑰匙進行公開申訴。法院會做出判決。沒有檢察院和法院的決定,不可能直接逮捕犯罪嫌疑人。

3.功能差異。公安機關是中國的具體執法機關;檢察院是法律監督的行政機關;人民法院是法律的審判機關,兩者職責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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