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臨泉縣為例,證明受益20萬元以下的財產繼承和贈與部分,按1.2%收取;20萬元至50萬元,按1%收取;50萬元至654.38+0萬元,按0.8%收取;1萬元至500萬元,按0.6%計;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按0.4%收取。
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0.1%收取。收費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收取。出生、存活、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過刑事處罰等證明。,80元/件。400元/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資格和資信的證明。300元/件,證明不可抗力事件。
擴展數據:
公證的相關要求規定:
1.為當事人提供公證服務過程中產生的委托鑒定費、檢驗費、翻譯費、異地差旅費、勞務費等費用的支付規定,以及拒絕公證、終止公證、撤銷公證書等公證費的收取辦法,按照《公證法》、《公證程序規則》等有關規定執行。
2.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公證機構應當按照法律援助的有關規定免收公證服務費。對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但確有困難的,公證機構可以依照《公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減免公證服務費用。
臨泉縣人民政府-公證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