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在當地無房或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2)收入和財產低於規定標準的。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已在當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和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擴展數據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地點:
1,適用於各縣(市)區。縣(市)的責任將得到加強。意見明確由各縣(市)負責本轄區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設和管理,這意味著今後符合條件的市民需要在縣(市)申請公租房。
2.到街道辦事處申請。申請人填寫《XXX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並提交給所在單位,申請人填寫《XXX市公共租賃住房匯總表》並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資料。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勞動合同、保證書、申請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復印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總單位向單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3、向當地社會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或建設規則局提出申請。申請人也可向當地社會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或建規局提出申請,出具申請公租房的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