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兩者概述不同:1。移民概述:移居國外某個地區永久居住的人;大量有組織的人口遷移。2.入籍概述:入籍是指壹個人在出生國以外自願、主動地取得其他國家的國籍。壹般來說,居住在國外的人根據居住國的法律獲得新國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二條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戶口登記。
軍人的戶口由軍事機關按照軍人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
本條例適用於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無國籍人的戶籍登記,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公民因個人原因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停留三個月以上的,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延期或者辦理遷移手續;沒有理由延長時間,又不具備遷移條件的,應當返回常住戶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