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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經濟法的起源

國際經濟法的起源介紹如下:

1,國際法的起源

(1)國際經濟條約。國際經濟條約是國家和國際組織之間為確定相互經濟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而締結的國際書面協議,對締約國具有約束力,因此是國際經濟法的重要淵源。除了國際多邊經濟條約之外,還有大量的雙邊國際經濟條約,如自由貿易協定、相互保護和促進投資協定、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逃稅協定等。

②國際慣例。國際慣例是在國際交往中逐漸形成的不成文的原則和規則。目前,已編纂的國際貿易慣例主要有以下幾種:《華沙-牛津規則》;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托收統壹規則;跟單信用證統壹慣例;約克-安特衛普規則等。

③大會的規範性決議。根據《聯合國憲章》的規定,大會的職權是討論並提出建議,所以大會的決議壹般是建議,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然而,隨著國際實踐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學者傾向於肯定壹些大會決議的法律意義。

2.國內法的淵源

國家制定的調整涉外經濟關系的國內立法是國際經濟法的國內淵源,包括涉外經濟法和與調整涉外經濟有關的民商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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