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要求
哪些人可以報考公務員?
(壹)具有中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下35周歲以下,研究生、博士生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1年10月15日。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招聘崗位,是指“選派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三支壹扶”、“大學生西部誌願服務”等四類已完成服務並考核合格的報考人員。
現役軍人、試用期公務員、非應屆畢業生、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法律規定禁止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得報名。不允許考生報考,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