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是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英文簡稱,是以公共管理等相關學科為基礎的研究生教育項目。其目的是為政府部門和非政府公共機構培養高級應用型專業人才。
公共管理碩士(MPA)、工商管理碩士(MBA)和法律碩士(JM)被稱為國外市場經濟發達國家文科高等職業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
MPA教育已經成為這些國家培養高級公務員的主要途徑。根據新形勢下社會管理現代化、科學化、專業化的要求,為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高效、協調、規範的管理體制,完善國家公共事務和行政管理幹部培訓體系,建設高素質的國家公共事務和行政管理幹部專業隊伍,我國積極開展MPA教育,自2008年起在全國24所重點高校正式開設MPA。MPA教育在我國的逐步發展,必將對我國高等行政教育和公務員教育培訓產生巨大的影響和積極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