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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企和民企的合作中,政府應該出臺哪些措施?

壹是在合作領域,圍繞做大做強主導產業、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推進現代農業和農業產業化、建設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發揮區域優勢等五個重點領域深化合作發展,充分發揮地方政府和知名民營企業雙方的比較優勢,實現* * *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合作共贏。

二是優化環境,拓寬知名民營企業投資領域和範圍,積極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切實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加強投資服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壹步簡化手續,規範服務流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鼓勵和引導知名民營企業通過參股、控股、資產收購等方式參與我省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支持有條件的知名民營企業通過聯合重組進壹步壯大實力。對知名民企合作項目,要加強投資服務,加強財政資金引導,加大金融服務支持,完善配套措施。

三是在保障措施上,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加強跟蹤服務,營造合作發展氛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全面落實項目跟蹤服務、分級協調的工作機制,積極加強溝通銜接,更加有效地滿足知名民營企業的發展需求,及時解決合作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項目實施提供有效服務和便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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