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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合同法律風險的重要性

法律分析:法律學界和實務界對合同法律風險的概念沒有統壹明確的定義。從狹義和字面意義上講,合同的法律風險至少應該包括合同的法律風險。但從廣義上講,合同的法律風險應包括合同訂立、生效、履行、變更、轉讓、終止和違約責任確定過程中的外部法律環境、合同主體、合同內容和合同行為程序不規範等因素,使企業現有利益或未來預期利益受損,承擔經濟損失和民事、行政或刑事法律責任的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壹百四十二條第壹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以兩種以上文字訂立的合同文本,其協議具有同等效力的,各文本中使用的詞語應當具有相同的含義。如果各文本中使用的詞語和表述不壹致,應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和誠實信用原則進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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