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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後哪些條款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1.哪些條款在合同終止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1.本合同解除後,以下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1)合同解除後,合同未進行結算和清算,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算條款仍然有效。合同權利和義務的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算條款的效力;

(2)爭端解決條款的效力應單獨生效。合同未生效、無效、被撤銷或終止,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方式條款的效力。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67條

合同權利和義務的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算條款的效力。

第二,合同條款是什麽?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示範文本壹般包括下列條款:

1.當事人的名稱和住所;

2.目標;經濟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指向同壹客體;

3.數量;現實生活中事物數量的抽象表達;

4.質量;它是物體的物理性質,是物質慣性的量度,是正標量;

5.價格或報酬;

6.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7.違約責任;

8.解決爭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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