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有處置權。當交易主體無權處分合同標的物時,合同的效力就會受到影響。
2、不具備法定資格,法律規定某些商事活動只能由具有特定資格的民事主體進行,普通民事主體從事這些活動會導致主體資格的喪失。3.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法律禁止部分主體從事特定的交易活動。如果對方惡意使用這些禁止性條款,則合同無效,企業將面臨法律風險。
4.部分合同義務只能由第三方履行。這種主體失格更隱蔽。這種為第三方創設義務的約定是無效的,會導致部分合同內容的無效或效力待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