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禁止的任何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生產、銷售的產品或者服務,禁止做廣告的商品或者服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互聯網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廣告。
2.未經審查的廣告不得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進行審查的廣告,發布前應當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未經審查的,不得出版。
3.購買方式不得隨意出現:在介紹健康養生知識時,與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相關的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者的地址、聯系方式、購物鏈接等內容不得出現在同壹頁面或者同壹時間。
4.不得發布不利於未成年人的廣告:不得在網站、網頁、互聯網應用程序、微信官方賬號等互聯網媒體上發布不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醫療、藥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酒類、美容、網絡遊戲等廣告。
5.及時更新廣告檔案:廣告主自行發布互聯網廣告的,廣告行為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廣告檔案並及時更新。相關檔案應當自廣告終止之日起保存不少於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