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內轉移財產的認定如下:
(1)將其名下的銀行存款或股票賬戶資金提取或轉移至他人名下;
(二)與他人串通,將不動產、車輛轉讓給第三人,但實際所有人仍為本人的;
(3)出售其名下資產,獲取現金,避免財產分割。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92條
夫妻壹方隱瞞、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壹方財產的,夫妻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壹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財產。
第二,婚內轉移財產違法嗎?
婚內轉移財產不違法,不構成犯罪,但屬於錯誤的壹方,會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對* * *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雖然壹方配偶隱瞞另壹方配偶轉移* * *財產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但惡意轉移財產將承擔對* * *財產的分割,且收益很少或沒有收益。
3.什麽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和獎金;
2.生產經營收入;
3.知識產權收入;
4、繼承或贈與財產,另有約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