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壹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機動車壹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的賠償責任;
3.機動車壹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的賠償責任;
4.機動車壹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的賠償責任;
5.機動車壹方無責任的,承擔10%的賠償責任。
有哪些違反交通安全的行為?
1,駕駛不符合準駕車型的機動車;
2.飲酒或者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3、駕駛高速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的;
4、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5、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過中央分隔帶、掉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13條。
機動車事故造成損害,屬於機動車壹方責任的,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應當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予以賠償;機動車商業保險仍不足或者未投保的,由侵權人賠償。
第1212條
未經許可駕駛他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機動車責任的,機動車使用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本章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