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權利是公民在社會中存在和生活的最基本的權利,也是與公民日常生活最密切相關的權利。從權利的具體內容來看,民事權利主要包括財產權和人身權。物權是指以財產為客體、以財產利益為內容的民事權利,如財產權、債權等。人身權是指以特定的個人利益為客體,不體現財產內容的民事權利,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有些民事權利既是財產權又是人身權,比如知識產權、繼承權等。
在我國《民法通則》中,集中規定了以下幾類民事權利:
1.財產所有權和與所有權相關的財產權。包括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采礦權、相鄰權、繼承權等。
2.債權。包括合同債權、不當得利債權、無因管理債權等。
3.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專利權、註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發明權等。
4.個人權利。包括生命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婚姻自主權等等。
這些是壹般概念。在公開課上註重學生的積極互動。開放意味著每個人都會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