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專利保護。雖然計算機文檔可以作為文字作品受到著作權的保護,但計算機程序不僅是文字作品,也是技術方案。著作權法的保護不延伸至軟件思想、處理程序、操作方法或教學理念等具有重大價值的實用技術部分。計算機軟件的“思想”和“操作方法”等實用技術可以受到專利權的保護。
3.商業秘密的保護。根據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計算機軟件在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後,可以作為技術信息受到保護,成為商業秘密。計算機軟件作為商業秘密,主要受計算機源程序和各階段開發文檔的保護,包括用自然語言或形式語言編寫的描述程序內容、功能規範、開閉條件、測試結果和使用方法的文字和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