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根據2021 1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843條。
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許可、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第844條
技術合同的訂立應當有利於知識產權保護和科學技術進步,促進科學技術成果的研究開發、轉化、應用和推廣。
第845條
技術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項目名稱、標的物的內容、範圍和要求、履行的計劃、地點和方式、技術信息和資料的保密、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利益分配方式、驗收標準和方法、條款和條件的解釋以及其他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