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臨時收回的流程是怎樣的
符合條件的,準備相應材料,到交管局辦理。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八條自檢驗報告和鑒定意見確認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被扣留的事故車輛。
扣留車輛產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的,逾期不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經通知當事人30天後仍未領取,經公告3個月後仍未領取的,依法處理扣留車輛。
考駕照不容易,更重要的是我們在開車的時候要有規範駕駛的意識,把交通法規背下來,避免在開車過程中出現任何人身傷害。太平洋汽車網邊肖為您精心收集以上內容。如果以上內容不能解決困難,也歡迎咨詢太平洋汽車網專業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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