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濟合同有利於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簽訂經濟合同是法律行為,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在經濟活動中,如果當事人之間發生糾紛,經濟合同是維護其合法權益的依據。
2.經濟合同是加強企業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有效手段。
3.經濟合同是國家監督企業、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的重要措施。
4.經濟契約是聯系現代大生產發展和專業化協作的紐帶。
經濟合同是指以政府或政府授權的機構或法律為壹方當事人,或壹方或雙方當事人就合同的訂立、條件和實現對政府負有義務,直接反映政府意誌所表達的公共政策要求或其他公共利益,具有經濟目的或內容的合同。
經濟合同是直接反映政府意誌的有經濟內容的合同。其本質是國家或政府將其意誌體現到原本是經濟活動或經濟管理中的私人自治的契約關系中。
基本特征:
1.經濟合同的基本或主要條件應由政府規定或確定。
2.經濟合同的主要當事人通常是政府或被授權執行公共政策的機構。
3、經濟合同是經濟的或商業的,即經濟目的(或商業目的)和經濟內容。
4.經濟契約事實上或契約上受政府支配。
5.經濟合同與政府及其運行機制密切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