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際貿易關系,包括國際貨物貿易關系、國際技術貿易關系和國際服務貿易關系。
2.國際貨幣關系,包括國際貨幣關系和國際金融關系。
3.國際投資關系,即國際直接投資關系。
論國際經濟法
國際經濟法是指國家之間的調整;國際組織之間;國家和國際組織之間;其他國家的國家和私人之間的關系;國際組織與私人之間以及不同國籍的私人之間相互經濟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是隨著國與國之間的貿易和經濟往來的日益增多以及國家對貿易和經濟活動的幹預日益增加而形成和發展起來的。
早在中世紀末期,歐洲主要商業城市就有壹些關於國際商業交易的規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出現了大量有關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規則和制度,並以國家間條約的形式出現。
作為壹門學科,國際經濟法也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逐漸發展起來的。國際經濟法系統而深入地闡述了國際經濟法的核心問題。
特點:首先,就國際經濟法主體而言,不僅包括國家和國際經濟組織,還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經濟實體。其次,就國際經濟法的調整對象而言,是廣義的國際經濟關系。第三,國際經濟法規範是壹國調整涉外經濟關系的立法以及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中各種法律規範的總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