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對應的補貼是壹個“彈性”字,沒有規定具體的標準,或者可以認為沒有統壹的標準。估摸著應該有相應的獎勵機制,還是要因地制宜,各地標準不壹。
再說這個課後服務不是所謂的高級教學或者有償服務。畢竟如果是,那就和“雙減政策”沖突了。教師得到政府或學校的補貼,以便豐富學生的課外活動。
包括:1。為學生答疑解惑。2.開展課余體育等活動。
課後輔導不僅僅是教老師,還聘請退休老師參與,應該是老師的福利政策。
課後服務的好處作為家長,我個人是比較認同這種課後服務的,尤其是課後輔導。我們也是從學生時代過來的。當時老師說,課後有什麽問題可以隨時問我。相信很多成績不好的同學都不敢問。潛意識裏總覺得這是給尖子生的福利。而且,老師說的其實是個人行為。比如有的老師什麽都不說。
現在明確規定了,學校肯定會相應執行。在這樣的氛圍下,即使是學習不好的學生也有勇氣去問老師。這對學生或家長都有好處。
如果老師能為每個學生量身定制輔導,積極鼓勵學生提問,無疑是最理想的。
其實很多在職或者退休的老師都會提供壹些校外的培訓。教師要生活,多掙點收入,退休教師可以去培訓機構開始第二職業,這似乎也無可厚非。
現在政策不允許,但是國家不會不管教師的生死,所以這個政策可以看做是變相給在職教師和退休教師提供了壹份收入,國家還是綜合考慮問題的。
妳怎麽看待這個問題?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