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的,由保證人承擔責任,保證人承擔連帶償還責任。擔保人有權收回代表擔保人償還的貸款金額。同時,還要看借款合同中保證人的保證責任是否存在連帶責任。也就是說,沒有專門的條款或文本明確規定擔保責任。如有約定,只要借款人未按時還款,貸款人可以要求保證人連帶償還。如無約定,借款人應償還貸款,包括其全部資產,直至無力償還,再由擔保人代為償還。
不還款擔保人
二、債務沒有償還給擔保人?
我國法律規定,債務未清償時保證人的責任如下:
1.壹般保證責任:保證人的責任是當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保證人替他承擔這壹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2.保證的連帶責任:債權人承擔債務到償還期時,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的責任。當擔保為壹般擔保時,保證人有抗辯權,即在債權人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財產或強制執行擔保物權之前,保證人有權拒絕債權人的還款請求。* * *擔保人無此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