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間借貸中,有兩個爭議時間:還款時間和白條書寫時間。
還款時間是債權人和債務人約定償還本息的時間。在約定還款時間時,最好明確到年、月、日。
還款時間的不確定性也容易導致實務中訴訟時效的爭議。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款人可以隨時歸還,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歸還。
妳的欠條不是無效的,可以作為證據。妳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妳的民事權利,不能因為感情或者其他原因拖延不及時支付。
如果債務人壹時不能償還,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在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前寫出還款計劃或催告書,使訴訟時效從新的協議訂立之日起重新計算。
債務人仍不履行或按期逃跑的,債權人應在借款到期後2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催收,否則視為放棄債權,法律不予保護。
擴展數據
沒有還款時間的借條,可以視為沒有履行期限的合同。對於沒有履行期限的合同,壹方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對方也可以隨時履行債務,只要給予對方必要的、合理的履行準備期,就是合法的。
因此,未確定履行期間的合同,訴訟時效應當從當事人要求履行或者履行時起計算,有準備期間的,從準備期間屆滿後計算。
也就是說,沒有還款時間的欠條可以訴至法院,訴訟時效從訴訟之日起計算。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借條
參考資料:
?鳳凰。com-所欠債務不寫還款期限17,支持債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