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的地位是指經濟法在整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換言之,經濟法是否成為壹個獨立的法律部門。
對此,法學界進行了長期而激烈的爭論。我們認為,經濟法是調整特定經濟關系的基本法,僅次於憲法,是我國法律體系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因為,任何法律部門的存在都有其獨特的調整對象。經濟法既然有特定的調整對象,自然成為獨立的法律部門。而且這些調整對象明顯不同於民法和行政法。
此外,從客觀經濟形勢分析,經濟法在我國經濟生活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其調整範圍、深度、方法和途徑明顯不同於其他法律,是其他法律無法替代的。
經濟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中的地位:
當前,隨著我國現代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經濟法在市場經濟中的地位越來越明顯。正確認識經濟法在現代市場經濟中的地位,可以充分發揮經濟法在現代市場經濟中的作用。
擺出來理解經濟法在現代市場經濟中的地位,首先要理解經濟法的本質,進而理解現代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及其產生的社會歷史基礎。而本文正是從現代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和經濟法的歷史淵源和本質來考察經濟法在現代市場經濟中的地位。
經濟法學學科理論。認為法學體系下沒有“經濟法”部門。所謂經濟法,無非是借助民法、行政法、刑法、訴訟法等基本部門法來調整經濟關系的經濟法規,或者說經濟法是各種經濟法的概括。
但是,經濟法作為壹門學科是必要的,因此傳統法學缺乏對經濟法律調整的全面研究。建立壹門以經濟法規為研究對象的經濟法學科,可以彌補傳統法學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