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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開槍打死嫌疑人後應該怎麽做?

法律主觀性:

1.任何人在警察執勤時誤殺或傷害無辜者,都涉嫌過失傷害,將被追究刑事責任。2、警察在執行公務時殺害無辜群眾,受害人或其親屬可以向公安機關要求國家賠償。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過失致人輕傷的,不負刑事責任,負行政責任,將受到行政處罰。《國家賠償法》第九條第二款:賠償請求人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請求,也可以壹並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第十二條賠償請求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受害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具體要求、事實依據和理由;(三)申請的年、月、日。請求人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寫;也可以口頭申請,由賠償義務機關予以記錄。

法律客觀性: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侵犯本法規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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