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舊城改造與拆遷的區別

舊城改造與拆遷的區別

舊城改造和拆遷的區別如下:

1,舊城改造是指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的城區進行改造,拆除重建房屋;

2、與舊城改造的拆遷和普通拆遷是壹樣的。政府或開發商開發建設特定地塊的行為。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

為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其他公共利益,有下列情形之壹,確需征收房屋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壹)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與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政府根據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舊城改造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農村房子改建超過面積怎麽辦?

1.房屋超出面積後,超出核定面積部分無法取得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

2、建房者應主動向審批機關申報,交納壹定費用。隱瞞事實經查證屬實的,可視為違法建築,限期拆除;

3.超標面積可以在土地登記簿和土地權利證書的備註欄中註明。戶樓或現有房屋拆除、改建、裝修,政府依法實施規劃重建時,按規定的面積標準重新確定使用權,超出部分歸集體所有。

  • 上一篇:安全警報:心中的黑板報,安全黑板報的全貌
  • 下一篇:如何處理女朋友在服兵役期間出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