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從輕處罰,是指刑法中沒有明確規定為犯罪的行為。如果要以犯罪論處,可以采取輕刑化的方法,也就是說,壹個輕的行為在刑法中被定義為犯罪,而妳的行為比它重,即使刑法中沒有規定,也要以犯罪論處。
所謂“犯罪時舉重若輕”,是指壹個行為的刑法沒有規定不構成犯罪。如果不作為犯罪處理,可以采取舉壹反三的方法。意思是嚴重的行為在刑法上不是犯罪,所以這個行為比它輕,當然不應該以犯罪論處。
通過這兩種方法,可以將沒有明確規定為犯罪的行為或者沒有明確規定為犯罪的行為分別作為犯罪或者非犯罪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
第四條對於任何人犯罪,在法律適用上壹律平等。任何人都不允許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第五條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