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體現國家行政權力運行的具體行政行為,以實現國家行政目標為目的,因此是行政主體的法律行為,區別於立法行為和司法行為;
2.具體行政行為只對特定對象有效,可以是相對人、特定物、特定行為。如果妳因違反交通法規而被處罰,處罰的對象是特定的人。
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三條。
規範性文件的補充審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行為所依據的國務院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文件違法,對該行政行為提起訴訟時,可以壹並請求審查該規範性文件。
前款規定的規範性文件不包含規章。
第五十二條
救濟人民法院不立案,不作出不立案裁定的,當事人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上級人民法院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立案審判,也可以指定下級人民法院立案審判。
具體行政行為因違反法律被起訴的後果是什麽?
1,具體行政行為會對國家或者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2.在實際工作中,登記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被認定為違法,主要是因為違法,但沒有可撤銷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