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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墾荒地的法律規定

根據相關政策,開墾出來的土地是有使用權的,可以用來耕種,但不能用來建房。對於土地復墾,壹般是維護原有土地復墾的使用權。但如果原拓荒者在土地復墾後棄地,後續拓荒者能否取得土地使用權,取決於前壹拓荒者是否構成土地復墾事實。如果種了壹年生作物,兩年後沒人管,可以視為棄耕。

土地資源是有限的,所以為了更好地利用已開發的土地,國家會對復墾的土地給予壹系列的政策鼓勵。農民利用土地進行復墾的權利是農民最關心的問題,因為土地的所有權導致大部分土地被利用時要繳納相應的土地使用稅。那麽如果填海造地,還需要繳納同樣數量的土地使用稅嗎?開墾荒地就是開荒。荒地是指壹切可以開發利用和建設但尚未開發建設的土地,主要包括宜農、宜林、宜牧的荒地。狹義的荒地通常是指適合農業的荒地。即適宜耕種但未耕種的土地和已耕種利用但不久即棄耕停耕的土地。前者為生荒地,後者為熟荒地,二者都是農用地中重要的後備土地資源。

農村承包地需要登記嗎?

1,農村承包地需要登記。

2.農村土地承包是指荒山、荒溝、荒丘、淮河等不適宜家庭承包的農村土地,可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進行承包。

3.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的土地不得買賣。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壹條開發使用權未確定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用於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可以由開發單位或者個人指定長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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