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是為了科學有效地組織統計工作,保證統計數據的真實、準確、完整和及時,發揮統計在了解國情、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而制定的法律。
2.《全國經濟普查條例》是為了科學有效地組織實施全國經濟普查,保證經濟普查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而制定的法律。
3.《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明確規定了普查的背景、原則、目的、範圍、對象、內容和時間,確保普查順利進行。這些法律法規為全國經濟普查提供了法律依據和制度保障,保證了普查工作的科學性、規範性和可操作性。
全國經濟普查的目的
全面掌握我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和布局,了解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產業技術和各種生產要素構成的現狀,摸清各類企業和單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況。
建立和完善覆蓋國民經濟各行業的基本單位名錄數據庫、基礎信息數據庫和統計電子地理信息系統。通過普查,進壹步夯實統計基礎,完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為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