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又稱快件或快遞,是指物流企業(包括貨運代理)通過自己獨立的網絡或以聯營(即聯網)的形式,將用戶委托的文件或包裹從寄件人處快速、安全地送貨上門(專人遞送)到收件人處的壹種新型運輸方式。長時間不簽收的商品,壹般壹周左右就會退貨。而且快遞員多次聯系未接電話,會退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郵政企業應當將無法投遞的郵件退回寄件人。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信件,經郵政企業確認無法退回後超過六個月無人認領的,由郵政企業在郵政管理部門的監督下銷毀。
其他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郵件,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國際郵遞物品,由海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的規定辦理。
快遞單的銷毀
快遞企業應當建立快遞運單實物和電子數據檔案管理制度,采取技術措施保障用戶信息安全。快遞運單的實物保存應當符合快遞服務標準規定的文件保存期限。保存期限屆滿後,按照規定予以銷毀。
在服務民生方面,要著力完善快遞服務規則,規範快遞秩序,理順法律關系,使企業和用戶形成明確的法律預期,引導企業不斷提高服務水平。通過具體規範明確行為預期,特別是對於行業內廣泛采用的加盟經營模式,明確制度規範,對快遞服務中容易出現糾紛的問題做出相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