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知兩人見面後,“幸福生活大散步”立即暴露了變態的男性本性,甚至要求過夫妻生活,還對徐女士動手動腳,不停發黃色短信騷擾。徐女士知道自己遇到了流氓,趕緊換了手機號,擺脫變態男的糾纏。租個男朋友回家過年安慰父母。我想知道這是誰的倡議。
俗話說,窮則思變!父母都希望看到自己的孩子早日結婚生子,這是人之常情。但現在,在生活、工作等壓力下,結婚生子變得異常復雜。我不想讓年邁的父母擔心,只能睜壹只眼閉壹只眼的欺騙他們。其實在外工作壹年,過年都見不到父母。讓父母嘮叨有什麽不好?
而且近年來,關於女性在婚姻中被騙的報道也頻頻見諸媒體。這些女人中的許多人不僅被騙了錢,還被騙了色。這樣做不僅是對父母和自己的不負責任,也是對感情的褻瀆。租個男朋友要花那麽多錢,很多父母生活辛苦,舍不得吃舍不得穿,還不如給父母花錢,也盡自己的孝心。
我壹直反對“租男朋友回家過年”。畢竟這樣的事情太不靠譜了。具有壹定的風險性和欺詐性,違反了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則。最重要的是,壹旦發生糾紛,沒有適當的法律依據,壹方很難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所以不應該鼓勵這種行為,因為“租男友”的行為可能會危及人身或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