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護監察是勞動保障行政機關對用人單位、勞動者或者其他具有勞動關系的社會組織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並糾正違法行為,依法對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理或者行政處罰的行政執法活動。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據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決定,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罰款、吊銷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對違反其他行政法規的,建議有關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罰;觸犯刑律者,建議由執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勞動監察是指法律專門機關代表國家對勞動法律的遵守情況進行檢查、糾正和處罰等壹系列活動。
勞動監察是指檢查、監督、整改、處罰等壹系列監察活動。,由法律監督主體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而進行。勞動監察是保障勞動法有效實施的重要手段,具有監察主體的廣泛性、監察對象的特殊性、監察內容的全面性和監察性質的多樣性等特點。
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接受和配合勞動保障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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