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般情況下,壹國運動員或運動隊獲得奧運會參賽資格,需要做的就是積極備戰,通過國際奧委會官網提交運動員或運動隊抵達主辦城市的行程、人數等信息,對方審核後做出相應安排。當然,妳還是需要承擔運動員所在國家到主辦城市的交通費用。當運動員或運動隊抵達主辦城市後,所有後續費用將由主辦國承擔。這期間的費用,包括交通安排、餐飲安排、住宿安排、訓練場地等等,全部由所在國承擔。而且,參賽代表團還可以提出自己的個性化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和其他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曠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壹百八十三條侵犯自然人的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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