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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證明實際工作地點

法律分析:為了證明實際工作地點,這種情況下,可以試著把上班的過程錄下來,或者和老板談話的時候錄下來,在談話過程中提到自己的公司名稱和工作事實。用人單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壹定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法律依據:《關於確定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壹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關系成立: (壹)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二)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由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償勞動,適用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在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以參考下列文件: (壹)工資支付憑證或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職工工資花名冊);(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文件;(3)員工填寫的《登記表》、《申請表》等就業記錄;(4)考勤記錄;(5)其他工人的證詞等。其中,第(1)、(3)、(4)項中的相關文件由發包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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