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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退押金可以起訴勞動局嗎?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非法向勞動者收取押金、保證金、抵押金的,勞動者不僅要求返還押金、保證金、抵押金,還要求用人單位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押金、保證金、抵押金占用期間的利息的,應予支持。單位違法收取保證金的,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單位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並處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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