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是指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於智力發育不成熟或者有壹定程度的精神障礙,不能認識自己行為的後果。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於智力發育不成熟或者有壹定程度的精神障礙,不能認識自己行為的後果。如果放任其實施該行為,可能不利於行為人自身利益的保護,還會損害他人利益。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民事主體的行為範圍是有限的,只能親自實施與自己的智力和精神狀況相適應的行為,並承擔相應的後果。超過本人智力和精神狀態的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實施。界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主要標準是年齡和精神狀態,因為壹個人的年齡直接關系到智力發育的程度和精神發育的健全程度。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是否精神健全,主要取決於自然人的認知能力。這個標準主要是針對未成年人制定的。意誌能力是指理解自己行為並預測其後果的心理能力。意誌能力是確認和劃分民事行為能力的基礎,自然人的行為能力取決於其意誌能力。自然人的意義能力主要受自然人生理條件的影響。如年齡、智力發展和精神狀態,對自然人的意思能力水平有直接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十二條* *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認可、追認;但是,純粹有益或適合其智力和精神健康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獨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