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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鉆戒需要歸還嗎?

法律分析:1。如果嫁妝首飾是女方母親給的,那就是妳的個人財產。

2.如果是婚禮當天親朋好友贈送的,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是單獨送給女方的,壹般按照同壹財產處理。

3.如果是男方家給的嫁妝,那就是女方的個人財產。

4.如果離婚時戒指符合男方婚前財產,男方可以要求女方把戒指還給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1)壹方婚前財產;

(二)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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