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離婚協議通過以下方式生效:是雙方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約定子女撫養,即離婚後子女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和支付方式;處理財產,包括家庭物品、金錢、債權等財產的分割和夫妻債務的負擔;應該是雙方親自簽字,而不是別人簽字,等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76條規定: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二、離婚協議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1,登記離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
2.孩子隨* * * *生活在哪裏,不隨孩子生活的壹方對孩子的撫養應承擔的費用、支付方式和期限;
3、* * * *有財產分割(最好有明確清單);
4、* * * *具有享有債權債務和清償義務;
5.不與子女共同生活的壹方探視權和另壹方協助義務的實現方式;
6.其他需要在協議中約定的事項;
7.雙方簽字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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