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消費者在李佳琪回應所售美容儀虛假宣傳時,應該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因為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我們購買了壹些不合格的產品,那麽我們可以肯定的是,關於消費者權益的法律可以保護我們的權利不受侵犯。我們可以通過上訴法院的途徑來保障我們的財產權,只有這樣我們的權利才能得到保障。也可以向壹些相關的消費者組織舉報。這些消費者協會肯定是為了保護我們消費者的消費權利而成立的,所以在這方面也能最大程度的保護我們的權利。如果李佳琪回應的美容儀涉及虛假宣傳,那麽他也必須在這件事上承擔相應的責任,並對這些消費者做出賠償,以表示歉意。只有這樣,消費者的權利才能得到壹系列的保護。消費者也可以通過在網上發布壹些對自己產品的評價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因為網上有網絡警察。如果我們在互聯網上發布這些受騙的消息,那麽網絡警察肯定會註意到,他們會保護我們的權利。
至於李佳琪對所售美容儀虛假宣傳的回應,消費者應該通過上述途徑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