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兩個人打架,對方拿東西打我,對方傷的比我重。我該怎麽辦?

兩個人打架,對方拿東西打我,對方傷的比我重。我該怎麽辦?

打架對輕者是違法的,對重者構成犯罪。除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外,還應當賠償受害人所遭受的損失。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 上一篇:關於離婚子女撫養權的規定?
  • 下一篇:臨沂市規劃局領導分工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